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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市“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动员大会强调,要坚定扛牢沂蒙精神大旗,以精神伟力引领作风建设、凝聚奋进力量。沂蒙精神蕴含了共产党人一心为民的崇高品质,彰显了人民群众一心向党的坚定立场,这种“一切为了人民”的初心使命正是党的作风建设的根基。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将传承弘扬沂蒙精神与提升干部作风能力深度融合,对锻造过硬本领、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弘扬沂蒙精神,不断夯实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是沂蒙精神的本质特征,也是党优良作风的生动体现。革命战争年代,党在山东根据地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保障人民权益的《人权保障条例》。时任省政府主席黎玉同志提出的“三个反对和三个树立”,直指官僚主义、个人主义,要求干部树立群众观念、民主平等思想和集体主义精神。刘少奇同志在指导山东工作时,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提出了“群众是共产党的母亲,党是群众的儿子”,深刻揭示了党与人民的鱼水深情。从莒南“庄户县长”王东年卖树赈灾,到人民群众“最后一口粮做军粮,最后一尺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送战场”,这些质朴动人的事例,正是党与人民血脉相连的生动诠释。新征程上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必须以沂蒙精神为引领,引导党员干部对照“精神之镜”“政绩之镜”自我检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风向标,深入开展“四下基层、三联三包”,在联系服务群众中锤炼知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真本领,在深化血肉联系中不断夯实作风建设的根基。
弘扬沂蒙精神,不断涵养清正务实作风。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沂蒙革命根据地创立伊始,就高度重视廉洁务实的工作作风。1940年8月,黎玉同志在战工会宣誓就职时即要求“为了国家人民的利益,必须抛弃个人的享乐,要惩戒各种贪污腐化的渎职行为”,用一言一行树立起清正廉洁形象。从1940年起,随着《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关于严禁贿赂的决定》等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沂蒙地区通过制度约束惩戒贪腐、倡树廉洁,不断开展党的作风建设,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使得党员干部和人民军队更加注重纪律修养,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我们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新征程上锤炼干部过硬作风,必须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法治之镜”“纪律之镜”校准言行,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棘手问题中增长才干,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改革攻坚、应急处突等本领,以清正廉洁、务实担当的实际行动,擦亮作风建设的亮丽名片。
弘扬沂蒙精神,不断锤炼攻坚克难本领。艰苦奋斗、攻坚克难是沂蒙精神的底色,也是锻造“三专”干部队伍、破解“懒”“庸”能力短板的核心要义。在党的领导下,沂蒙人民总能以艰苦奋斗的作风和奋楫争先的精神,夺取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带领沂蒙人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沂蒙人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艰苦奋斗,涌现出王家坊前村、厉家寨村等受到毛泽东同志批示的全国典型;改革开放后,党带领沂蒙人民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沂蒙人民敢闯敢试、苦干实干,在全国革命老区中率先实现整体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沂蒙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的殷切嘱托,攻坚转型、砥砺奋进,实现了从“四塞之固、舟车不通”到“买卖全球、货行天下”的发展蝶变。新征程上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必须以沂蒙精神激发奋进力量,引导党员干部对照“格局之镜”“能力之镜”补齐短板,持续深化“解放思想、对标学标”,以开阔格局对标先进、争先进位,在攻坚克难中提振精气神、锤炼硬作风、锻造真本领,用作风建设的扎实成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不断彰显沂蒙精神的时代价值与强大生命力。
作者:王景宇 单位:中共临沂市委党校
来源:琅琊新闻网 编辑: 孙昌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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