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创建,创建惠民。
在持续不断的创建活动中,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为民创建”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创城”的过程变成改善民生的过程,不仅给我们这座美丽的城市赢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耀,同时,也极大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出行环境。如今的临沂,天更蓝了,地更绿了,水更清了,街更净了,路更畅了,灯更明了,墙更洁了,楼更美了,市民的生活质量更高了。
“深得民心、硕果累累、好评如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连承敏对“创城”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美丽的临沂,我的家!”市民中流行的一句朴素话语,表达了人民群众内心甜蜜的自豪和对家乡深深的热爱。
全国文明城市是集中反映一座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综合环境质量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最具价值的城市“金字品牌”。迄今为止,全国只有九座城市问鼎这一殊荣。唯其重要,所以稀缺;因其稀缺,才显珍贵。创建之初,一个问题便萦绕在决策者的脑际:创建文明城市,仅仅是为了这块“金字招牌”,还是另有更加高远的目标?
我市如火如荼的创建活动,作出了响亮的回答:以人为本,突出为民。唯其如此,才是文明创建的生命力所在、活力所在。
同时,我市把文明创建当成一个难得的机遇。这个机遇,是展示我们的竞争实力、城市魅力和发展活力的好机遇,是进一步扩大临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好机遇,更是打造宜居临沂、改善民生的好机遇。
“创建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创建的主体和基本力量,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一百余把“标尺”,每一项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多年来,市委、市政府把一项项创建指标落实为一件件惠及群众的“民心工程”,把“为民利民”当作创建工作的基准标尺,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文明创建的主力军、受益者和检验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创建的过程,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
我们致力于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干部作风,政务工作进一步公开;致力于打造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维护弱势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致力于打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完善诚信体系,规范守法经营,市民安全放心消费;致力于打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提升市民素质,加强“四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