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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通报》。兰山区人民政府等127个单位被授予全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据了解,本次受表彰的127个单位包括市直部门30个、县区11个、县区直部门28个、乡镇街道28个、企业30个。除此之外,费县人民政府、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南县人民政府、临沂交运集团、山东能源临矿集团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还受到省政府安委会的表彰。
(沂蒙晚报 记者庄成)
来源:沂蒙晚报 编辑: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