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家住市区某小区的曹女士致电热线询问:我想在自己的车库里开一家小超市,物业费、电费也都按时交了,可是物业方面还是不让我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自己的车库自己用还不行吗?
记者跑腿:为此,记者联系了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科,据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小区的车库不能改变其用途。小区物业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应该立即制止。随后,记者又与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的彭昆明律师取得联系。彭律师介绍说,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业主出租房屋的,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业主将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在小区内从事经营的,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时,除提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外,还要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承诺已经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