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家住罗庄区的王先生致电新闻热线:前段时间和别人一起吃饭,结果被他们灌了酒,酒精中毒不说还发生了意外。请问共同饮酒人是否有责任?
记者跑腿: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亓瑞义律师。亓律师表示:
此案中,根据相关的民法原则,共同饮酒人须承担民事责任。故意灌酒,灌酒者明知过量饮酒会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主观有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的过错归责原则,灌酒者应当承担主要的民事赔偿责任。未履行劝阻义务或者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一同饮酒者在主观上虽然没有过错,但审判实践中一般比照民法上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处理。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责任。类似情况可以按适当比例由双方分担民事赔偿责任。虽然没有任何过错,但根据公平责任,共同饮酒人要酌情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