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妇联和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申报2010年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项目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在2009年9月30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办理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贴息。
据悉,小企业申请贴息须具备以下条件:主要负责人为女性,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社会信誉好,急需资金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创业就业带动能力,企业安置女工达到职工总数的60%以上,并签定劳动合同。其中,安置登记失业妇女、高校女毕业生、返乡女农民工、被征地女农民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企业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贴息基数按实际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额计算,小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基准利率为标准,超过1年的以1年期基准利率为准,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50%给予贴息。贴息的最高期限为1年,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按1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