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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须“分家”

www.langya.cn  琅琊网        发布时间:2010-06-01 23:17:00 论坛

  记者今天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自6月1日起,《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将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编制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并纳入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办法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15日内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建筑垃圾固定消纳场由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经批准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建设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违章行为联合查处机制。
 

记者 公柯 实习生 王信淇 通讯员 李甲


来源:琅琊网-临沂日报  编辑: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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