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11点多,在苦等了7个小时后,位于市区八腊庙街与成才路附近一超市的员工小王终于将装有数千元现金及数张银行卡的钱包交还给失主。
5日下午4点20分左右,成才路某超市员工小王发现在收银台附近地面上有一个褐色的钱包,“这肯定是刚才一位结账的大姐粗心遗失的。”小王立刻追出超市,但由于已过了十几分钟,并未找到该顾客。
回到超市后,小王立即将情况上报给领导,当众打开钱包,发现内有现金1200余元、购物卡、银行卡若干以及身份证等证件。考虑到丢失钱包的人肯定会返回寻找,小王与同事决定坐等失主出现。
但直到晚上9点30分,失主还是没有出现。同事纷纷对小王说:“不要等了,失主今天肯定不来了,这么晚了,赶快回家吧,明天再说。”但小王并没有放弃,她认为失主在丢失钱包后肯定非常焦急,有可能正在附近寻找,她决定继续守候。
当晚11点多,一位神情焦急的中年人来到超市询问有没有见到一个褐色钱包,经过详细的询问,小王确定这位赶来的中年人便是自己苦等了近7个小时的失主。
据失主张女士回忆,当日下午4点多,她在超市购物时,匆忙间将钱包遗失在柜台上,直到准备休息时,才发觉钱包不见了。于是张女士便沿原路返回,走到成才路发现该超市还开着门,才想起钱包可能是在该处购物时丢失的。
看见自己的钱包失而复得,张女士执意拿出200元钱来答谢小王,小王拒绝了失主的好意。“不属于我的钱我是不会要的,把捡到的物品交还给失主是应该的,不能因此接受报酬。”小王说,遇到这样的事,每一位市民都会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