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永胜是沂水县姚店子镇一名普通的退伍军人,在部队,他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嘉奖。退伍后,扎根基层,始终忠于职守,心系群众,敢于斗争,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一个共产党员的职责,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爱戴和赞扬。
爱岗敬业 忠于职守
他经常说:“岗位可以平凡,但工作不能平庸”。孙永胜从部队来到基层,13年来,他先是到派出所当联防队员,之后又到司法所工作,并且一直是镇里的民兵应急分队队员。这些在别人看来并不起眼的工作,他却看成是成就事业的舞台,看成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阶梯。在担任治安联防队员期间,他昼巡夜查,追逃犯,斗歹徒,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在担任民兵应急队员期间,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勤巡逻,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多次与犯罪分子搏斗,他的身上留下了多处伤痕,右手小手指失去了功能。在司法所工作期间,他常年深入到全镇50个村庄,向群众宣传法律,认真处理每一起司法案件,热情帮助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使得辖区违法犯罪和发案率逐年下降。13年来,他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把自己当成一颗“螺丝钉”,拧到哪里都闪光;把自己当做一柄利剑,面对邪恶锋芒四射决不卷刃;把自己化作一缕春风,走到哪里都为群众带去温暖。正如他在日记中写到的:“我要做一棵树,守住脚下的这一片土地,用自己的枝叶,为需要乘凉的人提供绿荫。”他就是以这种“树木爱土地”的真情,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着脚下的这片土地,为人民群众送来一片片绿荫。
爱党爱国 爱民为民
他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把做好每一件利党利国的事当作爱党爱国的实际行动,把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具体工作中。1998年以来,他先后帮扶5个后进村,千方百计帮助群众治愚治穷、脱贫致富,使这些村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司法调解工作中,他满腔热情,时刻为群众利益着想,尽心竭力为群众服务,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尽管他收入微薄,妻子下岗在家,然而遇到群众有困难,总是慷慨解囊,助人为乐。他看到有的群众电视机坏了,就自学技术,牺牲休息时间,义务为群众维修;他在车站遇到素不相识的被拐骗的妇女,就自己出钱帮她买上回家的车票;他碰到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亲自把他送回家;他资助多名贫困失学儿童重新走进校园。孙永胜常说,群众的一些事看似小事,可是一件件小事就积攒成大事。他在日记中写道:“爱国就要多做为国有利的事,爱党就要多为党的形象增光,爱民就要为群众排忧解难。”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爱戴和拥护。老百姓说:“孙永胜这样的干部好,是咱的贴心人,我们就需要这样的干部。”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如此信任孙永胜,就是因为他对群众有一副火热的心肠,真正做到了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这也充分证明了一个真理:一个党的基层干部,只要把真情交给群众,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就是群众爱戴的人,就是人人称颂的好干部,就是保持了先进性的优秀共产党员。
舍生忘死 自我牺牲
孙永胜有着舍生忘死、自我牺牲的奉献精神。他铁骨铮铮、一身正气,始终把“活着,就要使别人更美好”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为保一方平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常置生死于不顾,不惜用鲜血和生命实践自己的入党誓言。因为工作性质,孙永胜经常和违法犯罪分子打交道,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他一次次舍生忘死,勇斗邪恶,即使身负重伤仍与歹徒殊死搏斗,宁死也不放过犯罪分子。至今,他的身上仍留有17块大大小小的伤疤。这些伤疤,见证了他挑战邪恶义无反顾的浩然正气,见证了他一次次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孙永胜在维护地下大峡谷风景区治安工作中,再度挺身而出与歹徒英勇博斗,面对4名不法之徒的公然挑衅,在连续多次被歹徒用汽车撞击的情况下,大义凛然,毫不畏惧,谱写了又一曲可歌可泣的正义战胜邪恶的壮丽篇章。
孙永胜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人员,跨越到今天的人生高度,与他平时就有着崇高的人生追求、平时十分注重自己的思想修养密不可分。他生长在一个革命家庭,从小就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家庭薰陶和英雄先烈的事迹,如春风化雨,滋润着他的心灵,启迪着他的思想。1989年,孙永胜同志参军入伍,先是来到素有“铁军”之称的“叶挺独立团”,后又被挑选到中央警卫团,担负起保卫中央政府首脑机关的重任。长期的军旅生涯,使他在解放军这座大熔炉里铸就了不畏邪恶、敢于牺牲、勇于奉献的思想品质。他常说:“雷锋是20世纪的螺丝钉,我要做21世纪的一颗螺丝钉!党把我拧在哪里,我就牢牢地把守在哪里!”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刻苦的学习和磨练,党的培养教育,在他思想的深处,牢牢地树立起了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了他热爱祖国、自强不息,匡扶正义、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在他身上,体现出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展示了共产党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孙永胜是优秀沂蒙儿女的杰出代表,是新时期弘扬沂蒙精神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