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近日,莒南县印发《关于印发<莒南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该县2023年度全县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69.5575公顷。其中,住宅用地47.2972公顷(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14.05公顷),商服用地3.46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1.512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996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1.2859公顷。
将以什么的方式实现土地供应?《通知》指出,根据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除《划拨用地目录》中规定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外,协议出让土地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均实行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严格执行“净地”出让,推行工业“标准地”出让,实行“双合同管理”,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土地有效供给,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通知》明确了计划的实施和监督。按要求,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供应计划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供地计划的实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土地管理,按计划供应土地,其他相关部门要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搞好供应计划的贯彻实施。
同时,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对供应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予以纠正。此外,相关部门应加强土地供应后期监管,对不按土地供应要求利用土地的,应责令限期整改。
构建用地长效机制,才能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根据《通知》,将强化项目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加大闲置、违约土地处置力度,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加强土地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采取“建立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进行信用约束”等手段,提高政府管理效能,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土地市场环境。
临报融媒记者 王婷婷
来源:琅琊新闻网 编辑:陶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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